原標題: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公布

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及《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根據《通知》和《細則》,全國統考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于6月7日至9日舉行。《細則》明確,考生須于6月3日至6日到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地點,簽領本人準考證并提交《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須知》。其中,高中階段學校統一代領本校應屆畢業班學生準考證,并組織辦理相關手續。6月6日前,考點合理安排考生錯峰、有序熟悉考場,接受考風考紀和誠信考試教育,并參加外語聽力試聽。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加強統籌謀劃,明確職責分工,層層壓實責任,結合本地實際,確保統一高考及各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安全平穩。各地各考點要把試題試卷安全保密工作擺在突出重要位置,確保絕對安全。要加強對考生的人文關懷,深入開展“高考護航行動”,營造溫馨和諧的考試環境。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指導高中按照《普通高中學校辦學質量評價指南》,落實高二年級起根據學生選考科目開展選課走班的要求。要加強高中學生發展指導,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理想信念、正確認識自我,注重提高學生選修課程、選考科目、報考專業和未來發展方向的自主選擇能力;指導高中學生根據國家發展需要和自身興趣特長選擇選考科目,不得違背學生個人意愿要求學生普遍選考特定科目,堅決避免功利化選科選考。推進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建設,并加強在強基計劃等特殊類型招生中的參考使用。(記者蔣豐蔓)

編輯:龔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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