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由廣東省自然資源廳提出、廣東省土地調查規劃院主導編制的《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DB44/T 2742—2025)正式發布,將于2026年1月14日起實施。該標準是全國首個專門針對國土變更調查全流程技術工作制定的省級地方標準,為破解調查工作時效緊、任務重、精度要求高的難題提供了“廣東方案”,對統一全省作業標準、提升成果質量、夯實自然資源管理基底具有重要意義。
《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于2023年底正式立項,歷時近兩年完成編制。標準編制工作組廣泛調研、深入研討,充分征求了國家權威機構、高校、行業專家及全省各地市相關單位的意見,歷經草案完善、多輪專家咨詢、公開征求意見、技術審查與報批等嚴格程序,確保了標準的科學性、實用性與權威性。
國土變更調查是法定性基礎工作,其成果是自然資源管理的“底數、底版和底圖”。針對傳統調查模式存在的內外業分離、質檢滯后、進度管控難等問題,廣東在全國率先創新并全面應用了“調查、核查、建庫一體化”作業模式。該模式首次以單個圖斑為基本單元,重構了國土變更調查的全流程,實現了從任務下發、外業舉證、內業建庫到成果核查的全鏈條實時協同與動態管控。變革后,全省變更調查整體周期從約83天大幅縮短至50天左右,市縣層級的數據建庫與質檢時間也從8天壓縮至4天。
本次發布的《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標志著“調查、核查、建庫一體化”作業模式實踐實現制度化、標準化。標準明確調查界線調整、單圖斑信息采集與建庫、數據庫更新、各級成果檢查等環節的精細化管理要求,為全省參與單位提供清晰統一的操作指南,從根本上解決以往因標準理解與執行不一導致的數據偏差問題,確保了調查成果的真實準確可靠,為耕地保護、空間規劃、執法督察等各項自然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更堅實的數據底板。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是廣東省自然資源領域標準化建設的重要里程碑,也為全國其他地區開展國土變更調查工作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先進經驗。下一步,為推動全省調查技術人員準確理解應用該標準,廣東省土地調查規劃院將按要求組織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確保標準在2026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中落地見效,持續賦能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來源: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長按二維碼關注精彩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