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荊楚優師計劃” 招錄800名本科生 面向定向縣市區實施 畢業生有編有崗

6月27日,記者從湖北省招辦獲悉,我省繼續實施“荊楚優師計劃”,面向定向縣市區實施,計劃招錄本科層次師范生800人,不斷優化中小學教師隊伍源頭供給,促進縣域教育高質量發展。

據悉,相關培養工作由湖北大學、長江大學、湖北師范大學、黃岡師范學院、湖北第二師范學院、漢江師范學院6所院校承擔。根據相關市州各定向縣中小學教師需求,經各地編辦確認并預留編制,確定分專業招生計劃。

“荊楚優師計劃”面向2025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招考。考生報考需具備以下條件:符合湖北統一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湖北省統一高考;熱愛教育事業,自愿報考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畢業后到定向縣域中小學履約任教6年;具備從事教師職業的身體條件;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

“荊楚優師計劃”在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實行單設志愿、單獨錄取。錄取分數線不低于對應類別本科普通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29日8:00至6月30日17:00。

參照國家師范生公費教育相關政策,“荊楚優師計劃”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其中,生活費補助標準為600元/人/月,每年發放10個月。根據前期各地確認并預留的編制數,確保經考核合格的“荊楚優師計劃”畢業生全部有編、有崗,并按規定履約任教滿6年。

師范生畢業經考核合格后,按照簽訂協議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原則上,同專業學生學業成績+專項考核成績進行綜合排序,按排序選崗),安排到該市(州)所轄定向縣域中小學履約任教6年。師范生畢業后未按照規定到定向中小學就業的,或者畢業后任教未滿6年的(除終止協議等特殊情況外),或者存在其他違約情形的,按照協議追究其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記錄歸入人事檔案,依法依規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記者包東喜)

編輯:鄧子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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